
一、上海居住證積分有何作用
1、子女教育:當外地人員的居住證積分數值已經達到相關標準以后,和居住證持有者住在一起的兒女就可以在上海參加中考、高考等招生考試。
2、社會保險:當外地人達到相關標準以后,居住證持有者的配偶、和居住證持有者住在一起的兒女就可以根據上海的相關規定來參加上海的社會保險,并且可以享受上海當地關于社保方面的優惠待遇。
二、上海積分指標分值
第一條(積分指標體系):《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由基礎指標、加分指標、減分指標和一票否決指標組成。
第二條(基礎指標及分值):基礎指標包含年齡、教育背景、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在本市工作及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年限等指標。
1.取得年齡分30分:年齡公式:5+(56-年齡)x2 < 43歲;超過43歲每年減去2分。
2.上海繳納社保分:每年3分(連續);不連續不能超過三個月;社保分不封頂。
3.學歷積分(全日制或上海學習中心):大專=50分;本科=60分;本科+學士學位=90分;大專以上+緊缺人才(與崗位一致)=50+30=80分;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100分;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110分。
3.專業技能職稱和技能等級(崗位與職稱一致):一級或高級職稱=140;二級、中級或中級人員職業資格=100分(會計中級);三級=60分;四級=30分;五級=15分。
4.其他另加分值::創業人才或中介服務人才=投資納稅或帶動本地就業 =< 120分;表彰獎勵=30~110分、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5分、遠郊重點區域=2~20分、全日制應屆畢業生=10分、配偶為本市戶籍人員=4-40分。
5.其他另加分值(社保基數)::4年內36個月0.8倍基數=25分;4年內36個月1~2倍基數=50分;4年內2~3倍基數=100;3年內24個月3倍基數=120分。
七年以后,讀八年級=社保基數0.8倍(最低三年)+大專學歷(或本科學歷);9*3+25+50(60)+30=127分(137)
四年以后,讀八年級=社保基數1~2倍(最低三年)+大專學歷(或本科學歷);3*3+50+50(60)+30=139分(149)
三或二年以后,讀八或九年級=社保基數2以上或3倍(最低三年或二年)+無學歷無職稱;3*3+100(120)+30=139分(159)